陕西开展基教名师名家培育行动 造就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
本报讯(记者冯丽)为推进陕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造就一批省内有示范、国内有影响的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开展陕西省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探索教师成长机制,造就陕西名师名家,创新理论实践成果,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陕西明确,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计划将建立开放性的培育机制,不设名额,通过平台和机制建设,让有热情、有情怀、有思想、有成果的教师和校园长不断涌现,在各种任务机会中展示风采风范,在不断学习交流中形成良好社会形象,在各种评优树模中脱颖而出,在理论与实践中创造更多成果。
陕西将在活动中严守立德树人之魂,强化基础平台支持。坚持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相结合原则,不断完善基础教育“三级三类”教师骨干体系和“三级两类”校园长骨干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各级教学名师及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有机衔接,为基础教育人才成长提供清晰路径。
陕西强调,大力弘扬广大教师和校园长自觉养成读书治学、理论提升、开阔视野、脚踏实地的精神品格,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水平。办好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开展与师范类高校的合作交流,广泛开展教师发展研究,推进本硕博教育学科高水平教师一体化培养,开展教育智库建设。支持优秀教师及校园长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重点、难点任务,聚焦教育教学管理突出问题,争取国家级研发课题。设立省级重点课题的研发项目,委托专项基础教育改革研究课题,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实践探索。
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